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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
活动地点: |
湖南省 |
活动时间: |
开始日期:2008-9-30 10:59:41结束日期:2008-9-30 10:59:43 |
联系电话: |
湖南红网 |
消费水平: |
免费 |
活动状态: |
[ 活动已经过期 ] |
活动类型: |
生活情报
未认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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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分类: |
其它 |
活动描述: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参选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至39周岁之间(1969年7月30日至1990年7月30日期间出生),从事农业相关产业、农村公共管理、农村教育、文化、环保事业等领域的,户籍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农民均可报名参选。
二、参选条件
1、能团结带领广大农村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村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状况,弘扬农村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此届推选的重点是:
(1)科学种养水平高,有较大规模,效益良好,产量稳定的主要农(林)产品生产大户,特别是粮食生产标兵、种粮大户和造林大户;
(2)积极参与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态建设,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带头人;
(3)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带领农民群众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青年带头人;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积极进行农(林)业产业化经营的青年带头人;
(5)从事农(林)产品流通,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突出成效的青年农民经纪人;
(6)坚持自主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推广带头人;
(7)积极投身农村公共管理、教育、文化、环保事业,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农村社会事业的建设者。
3、能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拥有良好社会影响,团结互助、乐于奉献,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积极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奔小康。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播先进文化和现代文明,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推荐。①组织推荐。各市州在基层推荐、部门联合推荐、初步考察的基础上,确定2-3名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均为一式三份),两寸标准照片和六寸工作、生活彩色照片各2张,于8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设团省委青农部)。②社会推荐和自荐。任何社会团体或个人都可以根据参选条件在湖南红网(网址:www.rednet.cn)、湖南青年在线(网址:www.hngqt.com)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材料于8月20日前通过E-mail传至组委会办公室。③所有先进事迹材料要采用通讯体裁,务求全面、客观、详实、生动,并通过E-mail传至组委会办公室,E-mail:hntswqnb@163.com。
2、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30日前,省杰出青年农民评选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复核、考察和初评,召开评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
3、公示。10月份,通过省内大型媒体和“湖南红网”(http://www.rednet.cn)、“湖南青年在线网”(http://www.hngqt.com)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投票。1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投票。本次评选投票分网络、短信投票和评委投票两个部分进行,其中网络、短信投票数占综合票数的40%,评委投票数占综合票数的60%。最后将按综合票数的多少依次确定“湖南十大杰出青年农民”称号获得者。
5、表彰。在2009年“五·四”期间召开表彰会,以主办单位的名义表彰“湖南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和“湖南优秀青年农民”。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密切协作,确保顺利完成第五届“湖南杰出青年农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推荐、公示和投票等各项工作。推荐候选人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湖南日报、湖南红网、《年轻人》、《湖南农业》、《湖南青年》等适时对杰出青年农民的先进事迹以专辑、专版、专题、专栏的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宣传杰出青年农民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的成长历程,宣传党的农村政策,为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创业致富提供可学的榜样,引导激励广大农村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认真配合,做好汇报。在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各市州团委要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根据情况迅速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组委会办公室。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日报社
红网网站
200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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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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